1969-03-12 南洋商报:已故樂蒂死因官判無需研審

【十一日本報香港傳真特訊】雖說「身後是非誰管得」,但有些不尋常的人,如果又死得尋常的話,其身后是非必多,且最能使人打聽及談論。

號稱「古典美人」的華語影星樂蒂,於去年十二月廿七日下午六時,在界限街一六四號三樓寓所,香消玉殞之後,留下一些問題仍在談論,比如她到底是怎樣死的?法庭會不會開庭研訊死因?她的死因未確定之前,其遺產接管有無問題等等。

有關她的死因問題,較早時的消息,說可能由法庭開庭研究,但據最新之消息,她的死因經警方調查,法官研究之後,認爲沒有開庭研訊之必要,認爲「死因明確」不必開庭研究,這一決定,已呈送律政司,照以往慣例,負責研究死因的法官認爲不必開庭研究,律政司多無異議接納其意見具申。

樂蒂死因案,是否會一反常規呢,看來是不會,但最後決定權,還得由律政司指示。

至於她的遺產接管問題,據法律界人士說:這與她的死因無關,只要有權接受人按律例申請,如果其遺產來歷正當的話,即可批准接管。

有關樂蒂的身後是非,至此可能已告一段落,她的女兒小明明自歸陳厚撫養後,其前途幸福,那是生者的責任,與死者無關。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