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10-04 香港工商日報:樂蒂申請離婚獲准

1967-10-04 香港工商日報:樂蒂申請離婚獲准

指丈夫陳厚有姦情 樂蒂申請離婚獲准
女兒由她撫養 贍養費已協議解決
曾憑私家偵探查得陳與西婦有染

【本報訊】國語片影星樂蒂以丈夫陳厚有姦情爲理由,昨延大律師向高院正式申請離婚。
主審該案的高級副按察司李比爵士,在聆聽該案証供完畢,即予批准,但此項命令照例須三個月後方生效,至於樂蒂與陳厚所生現已六歲的小女兒,法庭判由樂蒂撫養。
有關贍養費問題,雙方在庭內協議,據說:獲得圓滿解決。

樂蒂在離婚案獲判准後,對記者表示:“估不到結婚幾年而要攪到離婚,當然是非常痛惜的!我未來沒有甚麼打算,祇想抽空往外地去遊歷一下,以散心情。”

今晨九時許,樂蒂由其哥哥雷震及友好周萱陪同,抵達高等法院,她穿着一套湖水藍色的套裝,雖然風姿不減,但卻無甚表情。而且據她說前兩晚拍武俠片時發生意外,她被劍削破左邊口唇,入院縫了兩針,所以要經常用綉帕遮掩,看來更有楚楚可憐之緻。

樂蒂又名碧提,奚重儀,現年二十八歲,報住九龍太子道二三四號,延毛雲龍律師樓葉大磊律師轉聘巴士度大律師申請離婚,理由是對方(即其夫)有姦情(即與人和姦)。其夫陳厚,又名陳彼得,卅六歲,報住九龍太子道三○六號十二樓。案由高院高級副按察司李比爵士聆訊,陳及其代表大律師(按陳前在內庭是由施文大律師代表)俱沒有出庭,故昨祇聆申請人樂蒂方面証供。

申請方面証人証供,除樂蒂本人外,還有其兄雷震,前爲督察幫辨現業私家偵探的西人祈理遠。

樂蒂是於一九六二年一月卅一日和陳厚採用天主教儀式結婚,婚後生一女,名蓮達馬利亞娜芙陳,又名陳明明,現年六歲,兩人婚後即赴日本度蜜月,返港後她和陳兩人合資購得位在新界青山道三號聽濤村花園別墅雙樓。

據影圈中人說:樂蒂自誕生女兒後,夫婦兩人即常生口角,本年三月,樂蒂因此返母家居住,六月間,曾憑私家偵探線索,兩度進行捉姦。據說,對方是一歐籍美人,一位醫生的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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