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07-06 華僑日報:七海也斟樂蒂 允諾一切條件

(台北特訊)七海公司宣傳部主任朱向敢向華僑日報記者證實,該公司主持人邵峰,在港與樂蒂洽商拍片事,原則上,樂蒂已經同意替七海拍片,不過她的條件是:
(一)不拍武俠片,必須是文藝或古裝。
(二)不赴台拍,在港拍。

朱向敢說:邵峰已經同意樂蒂的兩點要求,並決定在港拍攝。

由於樂蒂同意,七海正在進行尋找合適的劇本,找妥就送給樂蒂看,如果她沒什麼意見,就可着手籌備,第一部影片暫定本年九月開拍。

新片的內景,暫在港租借影棚攝製,香港的影棚,租金比台灣便宜,樂蒂主張在港拍,也可使七海省掉不少租金。

樂蒂不願赴台拍,理由是小明明無人照顧,真正理由為何?不詳。上次她返國時,曾表示要在台灣定居,打算六月間遷居台北,現在六月已過,仍無遷居消息,使人對電影明星的說話,確實要打折扣。

樂蒂未能遷居台北,可能搬一次家不容易,有許多事一時無法了結,但是,不願赴台拍片,僅以女兒無人照顧作藉口,這理由似乎不夠,上次她回國時,曾受到影迷、電影同業、江浙同鄉的熱烈歡迎,場面之熱,對樂蒂是值得懷念的,但是,各界人士聽說她不願赴台拍片,都感奇怪。

在台灣,樂蒂是擁有廣大影迷的,她的片子一直叫座,票房之佳,可與凌波、李麗華的鼎足而立,但是,樂蒂很少與台灣影迷保持關係,這方面不及凌波小咪,如果想保持台灣的票房,必須注意公共關係。

樂蒂同意替七海拍片,這對她是有益的,因為七海最注意宣傳,搞宣傳的朱向敢,原本是「娛記」出身,與台北新聞界很熟,拍片新聞,七海會不時發佈,不過樂蒂不可完全依賴電影公司,自己也應注意公共關係,這方面技巧若何?可派人向凌波打聽。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