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04-23 新明日报:樂蒂與國泰簽新約 眼眶起了紅暈 對記者談往事

1967-04-23 新明日报:樂蒂與國泰簽新約 眼眶起了紅暈 對記者談往事

shinmin19670423 1.2.25.1

樂蒂與國泰簽新約
眼眶起了紅暈 對記者談往事
「陳厚始終爲他是對的,而我總是不對的」
(陳玉明)

分居後的樂蒂已決定專心於事業,最近和國泰公司又續簽了三年的合約,樂蒂與國泰的合約,是於二月份滿期,她在國泰公司是一張王牌,自然國泰公司不會輕易把她放棄。新約內容是爲期三年拍八部戲,條件比過去優厚,也有更多的自由。她在這三年內,除了替國泰拍片外,同時可以替別的公司拍片,也可以自組獨立製片拍戲,只要不耽誤國泰的拍片期間,她就可以得到充份的自由去實現自己的理想。

去年,陳厚買了一艘華貴的遊艇,他說是買給樂蒂的。遊艇取個東洋化的名字叫「我的藝伎」,可能他是懷念他們婚後遊東京的那段甜蜜的歲月吧。他們常常帶着小明明,一家三口,漫遊海上,先後在報章雜誌上,也發表過那些天倫之樂的圖片。這樣一個家庭,誰不羨慕?可是,最近他們夫妻竟然鬧分居,而且據說正式簽了字,這確是使友好莫不感到十分詫異。

樂蒂和陳厚分居的理由是意見不合,真正的理由自然沒有那麼簡單,局外人也無法獲悉,下面是她對記者的答覆:

「你不可以還就他嗎?」我說。
「我何嘗不想?」她嘆了一口氣。
「可是,彼得(陳厚)整天應酬喝酒,通常不到深夜不散,叫我那有許多精力,第二天要拍戲,之外還有許多家務要管,明明要管,我那裏吃得消?」
「彼得從不諒解你?」
「可不是嗎?他總認爲這是我不對。」
她像一個受了委屈而無法伸訴的孩子,眼睛上起了紅晕。
「真的沒有挽回的希望嗎?」
「很難,」她搖着頭,「這是基本上的問題,我已盡了最大的努力,不然,已經五年多了,能够忍受的話,我沒有不忍下去的。」
「那末,你們已經辦了手續?」
「我們是註冊結婚的,當然不會那麼容易,」接着她又很堅決地說,「不過,我已經簽了字(她沒說在那裏簽字,但她說不是在律師樓),但至少也要等三年。」
「那末,三年之內,如果情況好轉,復合也不是沒有可能的?」
她點點頭,表情很嚴肅,顯然並沒有放棄希望。
「彼得有簽字嗎?」
「沒有。」
「這樣會有效嗎?他沒有提出反對?」
「沒有,也許他始終認爲他是對的,而我總是不對的。」

以在影壇的地位和對影劇藝術的興趣,樂蒂和陳厚誠然是最理想的一對,他們的結合,圈內外人士莫不讚爲璧合珠聯,假如真的不幸而演變各奔前程,這是誰也會扼腕三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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