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11-30 新約簽訂有內幕

【本報香港航訊】
小生趙雷,與邵氏公司經過近兩個月的拉鋸戰式的談判,總算結束了。雙方面都了解到對方的情況與需要,所以,才互相的不讓步,把問題堅持下去,雙方面是怎樣的了解到對方的情況呢?

在趙雷方面,他了解到邵氏公司必然每年最低限度要拍攝一部古裝片,這部古裝片是伊士曼彩色,而且是代表邵氏公司出席亞洲影展的招牌作品,這部古裝的伊士曼彩色招牌片,女主角當然是啟用林黛或是樂蒂,男主角呢,是絕不會用瘦皮猴陳厚,其他如張、趙明、金銓都沒有號召力與票房紀錄,至少邵氏公司目前不致于會把近百萬元資本的巨片,投資到這些沒有成名的新人身上。趙雷估計,邵氏公司拍古裝片,就少不了像他這種外型的人,所以,趙雷像吃了定心丸樣的不作絲毫的讓步。

在邵氏公司方面,同樣的了解到趙雷的情況,邵氏探聽到趙雷在電影界的活動情形,業務敵對的電懋公司,根本就沒有與趙雷接觸過,他自已自費拍片,也是不容易實現的。邵氏公司曾探到,趙曾與新加坡的何亞祿接觸,何亞祿曾答允收購趙雷主演片子的星馬版權,可是,後來因為許多問題不能解決,像導演就很難請得到,有經驗的都簽有長期合同,不容易借得到,經驗不豐富的又太冒險,因此,趙雷忙了一陣,仍然是把自費拍片的興緻打消了。

由於邵氏公司估計到趙雷的出路問題,也就像趙雷樣的不肯遷就。

趙雷與邵氏公司都各懷鬼胎;暗中盤算,這就使談判一拖再延,日子一天天地過去,直到最近,趙雷的合約時限已滿,如果再不簽新約,就會鬧成僵局,乃至無法挽回這破裂的局面。

邵氏公司認為時間上不能再拖延下去,就找了趙雷來再度談判,結果,雙方面都打開窗口說坦白話,採取了雙方各進一步,各退一步的辦法,而把拖延了兩個月之久的續約,獲得了一個協議,簽了一張為期一年的新約。

這張新約的條件,是趙雷的片酬每部片子一萬元港幣,比趙雷所提出的一萬二千五百元少了二千五百元但比舊合約八千五百元卻增加了一千五百元。
【1959-11-30/聯合報/08版/新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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